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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第10條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依本辦法申請發給執照應繳納執照費新臺幣一千元;申 請補發、換發執照應繳納執照費新臺幣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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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