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 第11條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第11條

辦理專業訓練之機構、團體應將每期學員名冊、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