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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 第3條

前條機構、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 一、申請書。 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或機構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組織章程及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四、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機構、團體申請認可,除檢附前項各款之文件外,並應檢附通過勞動部所定訓練品質規範評核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一項第四款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應包括下列內容,並應先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登載: 一、辦理專業訓練之課程計畫及時數。 二、辦理專業訓練人員名冊及工作分配表。 三、聘請之師資人員名冊、學經歷與服務年資證明文件及授課同意書。聘請之師資,曾受聘於經認可之其他專業訓練機構、團體,於該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期限內聘請該師資者,得免附學經歷與服務年資證明文件。 四、教學場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影本及設備內容。 前項第三款聘請之師資應具有與講授課程相關之大專校院講師以上之資格或公私立大專校院畢業且從事與講授課程相關業務五年以上經驗之專業人員。每位師資人員每班不得講授超過二門課程。 申請之機構、團體為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者,得免附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文件。但應檢附設有地政、不動產或法律等相關系(所)、科之證明文件。 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之課程內容、師資或教學場地等計畫內容有變動者,申請之機構、團體應將變動部分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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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3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5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並公告之:一、辦理之專業訓練課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下列機構、團體,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辦理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一、設有地政、不動產或法律…第4條申請案件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敘明理由通知限期補正,…第5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於辦理訓練期間,應組成教學工作小組,辦理教學督導及輔導等相關事宜。第6條辦理專業訓練之機構、團體得按簡章、教材印製、教學場地租用、教授鐘點費、行政事務等實際費用覈實…第7條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應包括下列課程:一、民法、土地法規及相關稅法。二、不動產權利移轉、使用限…第8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於開辦訓練時,應於每期開課二星期前將開課日期、課程、內容、時數、師資、教學…第9條參加專業訓練之不動產經紀人受訓完成後,由辦理專業訓練機構、團體,發給完成專業訓練時數之證明書…第10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辦理專業訓練應遵循下列事項:一、以自己名義對外廣告或招生。二、依中央主管機…第11條辦理專業訓練之機構、團體應將每期學員名冊、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第12條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派員或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派員瞭解或抽查辦理專業訓練之機構、…第13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記違規點數一點:一、辦理專業訓練課程之工作…第14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其開課三個月,並記違規點數二點:一、辦…第15條經認可之機構、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並公告之:一、辦理之專業訓練課程…第16條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機構、團體之認可,應收取認可費新臺幣一千元;重新申請認可時,亦同。第1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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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