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央再保險公司條例 › 第3條

中央再保險公司條例 第3條

中央再保險公司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並得視業務需要,報經財政部核准 ,在國內設立分公司。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中央再保險公司條例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