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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16條

本規程第十三條第十五條有關經由研究中心學諮會評估、議決或提請通過之事項,院長亦得視個案需要另聘專案小組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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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