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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研究中心組織規程 第5條

研究中心之設立,應經下列程序: 一、研究中心之設置應經本院評議會通過,由院長呈請 總統核准之。 二、院長遴聘院內外專家組成研究中心之學術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諮會)。 研究中心下之特定研究計畫,得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院長核定,設置專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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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