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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 第31條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第31條
第 三 章 權責劃分
副大隊長襄助大隊長處理本大隊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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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劃分」的其他條文
第2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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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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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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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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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條
本校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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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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