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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 第2條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管理辦法 第2條
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證券金融公司或證券商資金融通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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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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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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