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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書規則 第3條

國籍證明書在國內由內政部或其委託機構核發;在國外由政部委託駐外各 使領館核明代發,其未設使領館地區,得委託最近使領館或其他機構代發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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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