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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紅十字會分、支會置總幹事一人,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得分組辦事。 分、支會之組織簡則由總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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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