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 第3條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第3條

申請普通護照,應繳付護照費。但無資力繳付,經查屬實者,得免繳費用 。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