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 第5條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第5條

持外國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者申請簽證,除條約另有規定或依互惠原則減 免外,均應繳付簽證費。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中華民國領事規費徵收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