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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災區災民經營勞動合作社補助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核准補助金額後,應依規定撥款,並將名冊報請中 央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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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