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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6條

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採空運方式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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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