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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甄審會會議審議事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交通部甄審會審議部長交議之升資甄審及資位甄審案件。 二、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甄審會審議各該事業總機構或事業機構首長交議之升資甄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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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