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 第1條
交通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六條
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交通事業:指經營下列事業之公司:(一)鐵路貨物承攬業:指經營鐵路承…
第3條
交通事業購置自行使用之自動化設備或技術、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設備或技術或提升企業數位資訊效能之…
第4條
交通事業購置自行使用之資源回收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其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購置總金額達…
第5條
依本辦法規定適用投資抵減之交通事業,其購置之設備或技術,應合於下列規定:一、應於中華民國九十…
第6條
本辦法所定購置,包括分期付款及融資租賃。前項融資租賃,其承租人為二人以上者,以各承租人所取得…
第7條
公司依本辦法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設備或技術,其安裝地點,以該公司自有或承租之機房或營業處所為限…
第8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於交貨之次日起三年內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拍賣、失竊、…
第9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如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投資抵減證明書所載預定安裝完成日期前完…
第10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其交易行為及購置成本之原始憑證,經稅捐稽徵機關發現有虛報…
第11條
交通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申請抵減所得稅,適用訂購當時本辦法之規定;其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
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交通事業購置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