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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及公私場所排煙目測判煙人員訓練辦法 第3條

經目測判煙人員本訓練考試及格者,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給合格證書。 格式如附件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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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