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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辦事細則 第8條

颱風及劇烈天氣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颱風分析與預報作業技術之規劃及執行。 二、劇烈天氣分析與預報作業技術之規劃及執行。 三、颱風與劇烈天氣案例之蒐集分析及整理。 四、預報作業支援系統之發展、建置及維運。 五、颱風警報及災害性天氣分析研判作業之支援。 六、其他有關颱風及劇烈天氣預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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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第3條本中心設下列科:一、綜合規劃科。二、即時預報科。三、氣象預報科。四、海象預報科。五、颱風及劇…第4條綜合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氣象預報業務年度施政計畫、科技計畫、預算及出國計畫之提報及管制考…第5條即時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即時氣象、海象之分析研判及災害性天氣之即時守視。二、即時天氣之分…第6條氣象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氣象資料之分析研判。二、短期、中期天氣之擬訂、預報及發布。三、災…第7條海象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海面氣象資料之分析研判。二、海象預報之擬訂及發布。三、海象預報資…第9條預報系統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氣象資料接收、供應、交換系統之發展及維運。二、天氣預報、特報與警…第10條本中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1條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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