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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辦事細則 第9條

預報系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氣象資料接收、供應、交換系統之發展及維運。 二、天氣預報、特報與警報資訊服務、通報系統之發展及維運。 三、預報作業相關系統與軟硬體設備之協作、發展、管理及維運。 四、預報系統與作業環境安全業務之推動及執行。 五、颱風警報及災害性天氣產製、發布、通報之系統支援。 六、其他有關預報系統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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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