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92.04.15 訂定) › 第4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辦事細則(92.04.15 訂定) 第4條

基礎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工程地質探查及資料管理事項。 二、土壤試驗事項。 三、混凝土材料試驗事項。 四、混凝土配比設計事項。 五、鋼筋試驗事項。 六、標線及標誌試驗事項。 七、塗料試驗事項。 八、相關技術案件之研議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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