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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9條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課長二人,並置課員、辦事員等各若干人, 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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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