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 第13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13條

本廠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本廠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廠擬訂,報請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