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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棧埠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機具保養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裝卸作業機具維修保養及督導業務事項。 二、機具零配件採購及管理事項。 三、旅客服務中心設備操作及保養事項。 四、機具作業效益分析事項。 五、有關勞工安全管理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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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