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 第4條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檔案、庶務、出納、印信、公共關係、法律事 務、工友管理、車輛管理、醫療及不屬其他各組室等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