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 第6條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本局置總工程司、主任秘書、組長、副總工程司、副組長、主任、科長、 秘書、工程司、專員、副工程司、組員、技術員、繪圖員、辦事員、書記 。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