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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組織條例 第7條

本分局置人事管理員一人,由高雄港務局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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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