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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10條

設置者於召募參與者時,應向召募對象說明商業運用產生之利益回饋原則,並提供書面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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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