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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指設置者或資料庫運用者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資料、資訊產出或衍生之商業有關收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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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