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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第 一 章 總則
保稅倉庫不得進儲下列物品: 一、關稅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 二、毒品、管制藥品。 三、槍械、武器、彈藥及爆炸危險物。 四、舊車零組件、廢鐵、廢五金、有害事業廢棄物、醫藥報廢物及其他廢料。 五、管制輸入貨品。 六、未經檢疫合格之動、植物或其產品。 七、未取具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文件之下列物品: (一)毒性化學物品、氯氟烴(HCFCs) 等列管化學品。 (二)放射性物品。 (三)輸往管制地區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四)存儲期間可能產生公害或環境污染之貨物。 (五)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 (六)鑽石原石。 (七)其他經相關主管機關公告須取具同意輸入文件之物品。 八、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不適宜存儲保稅倉庫之貨物。 保稅倉庫存儲自國內採購之貨物適用前項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4條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進儲自用保稅倉庫之保稅貨物,申請出倉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售與課稅…第55條保稅倉庫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第6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自九十五年六…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五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第2條經海關核准登記供存儲保稅貨物之倉庫為保稅倉庫,其設立及管理,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第3條保稅倉庫得存儲下列貨物:一、一般貨物。二、供經營國際貿易之運輸工具專用之物料及客艙用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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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