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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6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八條第九條規定,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三月十二日施行。但第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五款及第四十八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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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