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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設分支機構時,應檢具申請書及營業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遷移或裁撤時,亦應申請主管機關許可。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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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