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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第5條

第二章 設立及變更
申請設立外國信用卡公司,應檢送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申請書。 二、董事會對於申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之決議錄或相當文件認證書。 三、分公司之營業計畫書:載明業務之範圍、業務經營之原則與方針及具體執行之方法、市場展望及風險、效益評估。 四、擬指派擔任我國之分公司經理人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 五、分公司之信用卡業務章則及業務流程。 六、分公司之信用卡業務各關係人間權利義務關係約定書。 七、章程認證書。 八、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及經母國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照認證書。 九、委託律師或會計師申請者,該申請人母國負責人出具之委託書。 十、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書件。 前項有關書表之認證書,應經該申請人母國公證人或我國駐外領務人員予以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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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及變更」的其他條文

第3條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辦理發卡或收單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基金及其孳息、或專撥營運資金…第4條申請設立信用卡公司者,應由發起人檢具下列書件各二份,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申請書。二、…第6條兼營信用卡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機構,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第7條本辦法所稱之信用卡業務章則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組織結構與部門職掌。二、人員配置、管理與培訓。…第8條信用卡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或兼營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一、申請書件內…第9條信用卡公司及外國信用卡公司應自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設立登記,並檢同下列之…第10條信用卡業務機構經核發營業執照後經發覺原申請事項有虛偽情事,或經主管機關認定未能有效經營業務,…第11條信用卡業務機構除兼營信用卡業務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外,其營業執照所載事項有變更者,應經主管機關…第12條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設分支機構時,應檢具申請書及營業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第13條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限制信用卡業務機構之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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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