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 第9條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第9條

第 二 章 資格條件 › 第 二 節 理事、監事候選人應具備資格
信用合作社理事應具備良好品德,且其人數在五人以下者,應有一人,人數超過五人者,每增加四人應再增加一人,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但法定業務區域位於離島之信用合作社,每增加五人應再增加一人: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於信用合作社或銀行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曾擔任信用合作社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或銀行相當職務,成績優良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擔任金融行政或管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並曾任薦任七職等以上或相當職務,成績優良者。 三、信用合作社或銀行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並曾擔任信用合作社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或銀行相當職務,成績優良者。 四、有其他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金融專業知識或銀行經營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信用合作社業務者。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中另有 4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4條社員代表之選舉按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數較多者為當選者與候補者,但得票數相同時,當場以抽…第35條社員代表、理事及監事之選舉,信用合作社應當場宣布並揭示當選人及候補人名單,其符合第九條所列資…第37條理事、監事選舉結果揭曉後,信用合作社應將當選者符合第六條、第九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之…第44條理事、監事出缺時,其設有候補者,由候補者依次遞補,專業理事出缺,應由具有該資格之候補理事遞補…

「理事、監事候選人應具備資格」的其他條文

第6條理事、監事候選人應具備下列各條件:一、入社滿二年以上者。但因改組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第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記為理事、監事候選人:一、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第8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所定年限之計算,均以信用合作社公告候選登記事宜日之前一日為準。第10條具有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者,不得同時分任同一信用合作社之理事、監事或同任監…
← 第8條看 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