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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17條

輔導教育之執行方式,得以實體授課、數位教學或其他方式辦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輔導教育時,應指派或協調適當人員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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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