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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86條

接生人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由衛生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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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