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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第19條

科長依其職掌,處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科計畫方案、工作報告之擬議、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科法令疑義、解釋之擬議事項。 三、關於本科業務之規劃、執行、改進事項。 四、關於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考核事項。 五、關於本科重要公文之擬辦事項。 六、關於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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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