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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設業務及行政二組,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 業務組:關於政黨處分事件及其有關事項之研議;政黨資料之蒐集    ﹑研析;委員會議議程之編擬﹑會議資料之準備﹑紀錄等事項。  二 行政組:關於本會公文之收文﹑發文及其他有關文書處理及管制;    本會公用物品之請購﹑登記﹑保管;本會委員研究費﹑交通費之支    付﹑結報及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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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