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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各港務消防隊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消防隊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未置人事管理員者,由內 政部派員兼任或兼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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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