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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北區、中區、南區事務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地區人民入出國(境)及進入大陸地區許可之審理。 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境)、停留或居留許可之審理。 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之入出境、停留或居留許可之審理。 四、外國人之停留延期、居留或重入國許可之審理。 五、大陸地區人民定居、專案許可長期居留、香港或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定居及外國人永久居留之審理。 六、移民輔導之執行。 七、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聯繫、查核、督考及違法經營查處;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檢查及違法媒合案件查處等事項之執行。 八、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勤務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九、國境內面談、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收容、移送、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強制出國(境)及驅逐出國(境)勤務之督導、執行。 十、其他有關入出國(境)與移民服務、訪查、查察及收容勤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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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署長綜理署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署長襄助署長處理署務。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第4條本署設下列組、室、事務大隊:一、入出國事務組,分五科辦事。二、移民事務組,分六科辦事。三、國…第5條入出國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入出國政策與制度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二、入出國相關法規制(訂)…第6條移民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移民政策之規劃及推動。二、移民政策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解釋…第7條國際及執法事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二、派駐境外業務之規劃及…第8條移民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二、資訊應用系統之發展及管理。三…第9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會報及議事之處理。二、文書、檔案、印信、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第10條人事室掌理本署人事事項。第11條政風室掌理本署政風事項。第12條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第14條國境事務大隊掌理事項如下:一、入出國(境)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二、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第15條本署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16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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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