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 第18條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18條

科長依其職掌,處理下列事項: 一、本科計畫方案及工作報告之擬議、編制事項。 二、本科法令疑義及解釋之擬議事項。 三、本科業務之規劃、執行及改進事項。 四、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及考核事項。 五、本科重要公文之擬辦事項。 六、長官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籌備處辦事細則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