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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組織條例 第3條

本大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及災害急難之搶救事項。 二、關於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之保護事項。 三、關於協助處理違反國家公園法令有關事項。 四、其他有關警察法令及警察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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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