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 第11條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第11條
第 二 章 職掌
保防管理員職掌如下: 一、本所機關保防工作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二、社會治安調查之規劃、指導、蒐集及處理事項。 三、其他有關保防業務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職掌」的其他條文
第4條
業務課職掌如下:一、本所民防防情業務之規劃、督導事項。二、民防防情督導考核之規劃事項。三、防…
第5條
修護課職掌如下:一、本所防情通訊設備之規劃、修護、保養及器材補給事項。二、支援各市、縣(市)…
第6條
指揮管制課職掌如下:一、防空情報之蒐集、運用與空襲警報及燈火管制命令之接受、發布事項。二、敵…
第7條
中繼臺職掌如下:一、本所防情勤務之中繼聯絡事項。二、中繼臺防情通訊設備之一、二級保養事項。三…
第8條
秘書室職掌如下:一、本所印信之蓋用及典守事項。二、本所工作報告、簡報之彙編事項。三、本所所務…
第9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員額配置之規劃事項。二、任免、陞遷、分發及申請復用案件之擬辦事…
第10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預(概)算及追加(減)預算之擬編事項。二、年度分配預算之擬編及修正事…
← 第10條
看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防情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