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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組織規程 第3條

本隊置隊長,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隊長襄助隊長處理隊務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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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