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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臺灣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總隊總隊部及第四隊經費由中央負擔,其他各隊經費由駐在機構分 (負 ) 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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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