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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 第28條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8條
第 三 章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規範
開業執照載有居家護理服務之護理之家,為其收容之保險對象提供居家照護,得申請該服務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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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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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間辦理保險對象之轉介(診),應依其醫療需要為之。提供保險對象住院診療之保險醫…
第27條
特約醫院或診所得委託特約醫事檢驗所或特約醫事放射所辦理相關檢驗、檢查業務。特約物理治療所或職…
← 第27條
看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全文
第2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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