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 第8條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各動員準備業務主管機關之相關資料,依保密之必要,應區分機密等級,並依相關規定管理。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