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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6條

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之經營者應於容器明顯位置標示可供辨識之商號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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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