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 第6條
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第6條
權責主管機關認定之危勞職務,應依
第三條
所定評估項目通盤覈實檢討後,擬議危勞職務之範圍及年齡酌減方案,檢同各項評估資料,送銓敘部核備。 權責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擬議之危勞職務範圍及年齡酌減方案之表件格式,由銓敘部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認定標準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