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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19條

公務人員各種考試應考人總成績計算方式、配分比例及成績特別設限等事項之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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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