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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 第9條

各機關人事單位對本機關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之兼職情形,每年應定期檢查及統計並列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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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